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已发布《2026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资助项目申请指南》及《2026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申请指南》。为方便各相关单位快速掌握申报要点,特将核心内容梳理如下,最终申报请以官方指南为准。
一、2026年度重点实验室组建资助
申报时间:
网上填报时间为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18:00。
项目定位:
重点支持围绕国家战略与深圳产业发展需求,建设集科研与产业于一体的高能级创新平台。本年度分为两类:
基础研究类:主要依托高校、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。
应用研究类:主要依托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。
支持力度:
采取事前资助方式。
单个实验室资助额度最高可达 500万元。
依托单位为企业的,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%。
每家单位每年最多立项2个。
核心申报门槛(建议先自查):
主体资格:在深圳(含深汕合作区)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场地与设备:拥有集中且独立的科研场地,面积不少于 700平方米;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700万元(软件类领域可放宽至400万元)。
团队规模:固定人员不少于 20人,且未在其他市级重点实验室兼职。
科研产出(2024-2025年):
固定人员需发表SCI/EI等论文或获得授权IP合计不少于20项。
其中,高水平论文、发明专利、软著等不少于10项。
差异化指标:
高校/院所路径:近两年作为申报主体主持省部级以上新立项项目不少于7项(其中国际级至少1项),且立项总金额不低于700万元。
企业路径:需满足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超5亿元且R&D占比不低于3%,或近两年R&D经费年均不低于4000万元。
特别提醒:实验室研究方向需明确,且不与现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复。
二、2026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
申报时间:
网上填报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至6月30日18:00。
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,均为事后补助:
(一)技术合同资助
支持对象:作为技术合同卖方/受托方,在深实际经营的主体。
前置条件:合同须于 2024年在深圳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(登记编号前缀为4403012024),且未享受过减免流转税优惠。
资助标准:按2024年实际技术交易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,单一主体年度最高 200万元。
审核重点:以核定技术交易额、发票金额、银行流水三者中的最小值作为计算基数。材料间的逻辑一致性(合同-发票-流水)是审核关键。
(二)技术转移机构培育
针对已在深圳入库的技术转移机构,根据2024年度在深开展技术转移的专项投入(不含活动费),按一定比例给予事后补助:
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:年度最高资助100万元。
技术转移特色基地:年度最高资助500万元。
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:年度最高资助100万元。
三、申报建议
重点实验室项目:请务必提前核对“人员不重复”与“方向不重复”原则,这是形式审查的高频驳回点。
技术合同项目:请尽快梳理2024年已登记合同,确保发票备注、银行回单与合同信息一一对应。
合规红线:指南明确禁止委托中介机构包装申报。请各单位自行准备材料,确保数据真实有效。